據日本《每日新聞》報道,日本自民黨日前確定將修改該黨于2012年4月制定的修憲草案。此前自民黨在修憲草案中,刪除了現行憲法第九條第二款關于“不保有戰斗力”的規定,加入了“日本享有自衛權”的明文條款,規定“為確保國家的和平與獨立,保衛國家和國民的安全,日本應保有以首相為最高指揮官的國防軍。”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要修改現行憲法,加入“國防軍”一詞絕非易事。自民黨干事長石破茂曾表態說:“即便不能叫‘國防軍’,那更改為‘自衛軍’也可以。”但負責修憲的自民黨憲法修改推進本部負責人卻表示:“無論換成何種說法,要加上‘軍’這個字恐怕難度很大。”考慮到實際存在的困難,目前自民黨內部也出現了繼續沿用現行憲法中“自衛隊”說法的呼聲。
日本自民黨如今不得不修改自身制定的修憲草案的一個重要背景原因是,該憲法草案是自民黨在野時期制定的。當時的執政黨民主黨在修憲問題上,存在保憲派和改憲派對立的混亂情況。為了彰顯自身與民主黨的不同,當時的自民黨旗幟鮮明地提出了保守色彩濃厚的各項政治主張,其中包括修改憲法。但現在與自民黨聯合執政的日本公明黨在修憲問題上有不同的主張,自公兩黨也因為修改憲法問題產生了隔閡。此次修改草案,除了憲法第九條之外,自民黨還試圖從新設緊急事態法、放寬修憲條件等方面著手,依照優先順序對此前制定的修憲草案進行部分修改。
但是,由于安倍政權執意制定“特定秘密保護法”以及安倍晉三參拜靖國神社等問題,公明黨對保守的“安倍色彩”加強了心理戒備。在修改憲法的問題上,公明黨的主張是,修憲不應當是修改現行憲法的各項表述,而是通過增加內容的方式來進行修改。公明黨不同意刪除憲法第九條第二款,主張在憲法中加入“認可自衛隊存在”的條款。而自民黨只是試圖修改修憲草案中“國防軍”的說法,雙方達成一致面臨很大困難。如果自民黨過于照顧公明黨的主張,那么黨內的反抗聲音將有可能進一步高漲。
「中國網日本語版(チャイナネット)」2014年1月7日